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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23-04-05 20:50:30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文/图记者王丽丽)2023年新疆“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券”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服务券的面值为1000元至50000元不等,按1000元面值逐级递增。每个申领对象只可申领一次服务券,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其他中小微企业年度使用额度不超过2万元。

  4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该服务券是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中小企业购买服务的有价代金券,在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券模块以电子券形式发放。自治区中小企业在向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券项目申报范围内的服务内容时,通过申领并使用服务券代抵选定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被选定的服务机构在确认收到服务券后,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在完成合同服务内容后进行服务券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最终兑现服务券。

  此次服务券申领企业的范围为,国家和自治区认定、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纳入自治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同时,企业是在自治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自治区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服务券申领根据申报时序,采取先到先得、领完即止的原则,申领金额为服务合同金额的50%。2023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服务合同可参与此服务券申报,服务合同内容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本次服务券优先支持南疆四地州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

  据了解,被选定的服务机构在合同服务结束后可兑换拨付资金,每个服务机构可服务多家企业,申报兑换服务券累计金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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